遭洗脑班劫持两年半、被冤判四年 泸州教师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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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泸州纳溪乡镇小学退休教师巫显珍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多次遭骚扰、关押,曾被非法拘禁洗脑班两年半,及被非法判刑四年。

以下是现年六十六岁的巫显珍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经历:

我曾经身患多种疾病,如长期咳、头昏、腰痛、全身风湿关节痛等,医治十多年,吃药打针统统无效。一九九八年,我幸运走进法轮大法的修炼。通过学法、炼功,不到一个月,全身的疾病奇迹般的全都好了!从此没再花过一分钱的医药费。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时时事事都按“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自觉的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不计个人得失,矛盾面前找自己哪做的不好,遇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大度,工作认真负责,与人为善,得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的好评。

二零零一年除夕被骗去洗脑班囚两年半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正是除夕之日,家家都在为团圆准备年夜饭的时分,纳溪新乐镇派出所的一个女警和我单位的一个领导,还有一个司机突然闯到我家,学校领导对我说:“巫老师,你到区上去学习几天,等开学回来上课。”可是一去才知道是洗脑班。原来学校领导与警察在行骗,是要把我非法拘禁起来强制洗脑。

洗脑班是纳溪区政府、“六一零”(专门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专门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办的。进去的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强迫接受江泽民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谎言,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放弃“真善忍”信仰,即所谓的“转化”,才能回家。当时被绑架到洗脑班里有几十个法轮功学员。我们都知道法轮大法好,大家都信念坚定,拒绝“转化”。

我们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是有家有口的,有的有工作,有的要干农活,还要养家糊口。但是我们个个都回不了家。洗脑班由纳溪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警察轮流值班。

这个洗脑班办了两年多,搬迁了五个地方,有的地方潮湿的不能住人。通常是把我们单间禁闭,吃喝拉撒于一屋,我们几乎两年多不见阳光。不准与家人联系,不准见家人,不准家属送东西,用与世隔绝的方式进行精神折磨。给我们吃农家乐的残汤剩水,吃腐烂变质的猪肉、馊饭,吃老的连喂畜生都不要的菜脚叶、臭酸菜等等。洗脑班维持长达两年半才解散。我被非法拘禁两年六个月零八天。

洗脑班非法剥夺我们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生活上虐待,精神上虐杀,经济上还要敲诈。二零零三年八月份洗脑班解散,要我们交钱放人。我被敲诈现金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五元,没有收据。回家后才十几天,洗脑班又来继续向我敲诈二万四千元。理由是参与迫害我们的管理人员的一切费用都由我们受害人均摊。于是我反对说:“谁扣我的工资,我马上到北京上访。”之后由单位开支了这二万四千元钱。

二零零七年遭非法抄家、关押迫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的一天晚上,纳溪区国保“六一零”队长高理和几个警察蹲坑,夜晚强闯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我的所有大法书和一些财产,没有收条。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纳溪区国保“六一零”张某某和另外一个警察,和一个司机,突然闯入我家,当时我正在洗被子,国保“六一零”张某某瞪着恶狠狠的眼睛,手里拿着手铐,凶猛的扑上来抓住我的手就把我绑架到车上,在我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跑到楼上抄我的家,然后就把我送到纳溪区公安分局。

白纸上盖手印。到了纳溪公安分局,一个警察拿出一张白纸,(上面一个字也没有)要我在白纸上盖手印。两个女警察一个抓住我的右手,一个抓住我的左手往背后反过去猛力往上拉,旁边还有几个警察帮忙,我的手臂痛的不行。这时我感觉他们把我的手反过去是想偷着在白纸上盖我的手印,我双手握成拳头,两个警察恶狠狠的掰我的手指,还用什么在我手上擦。我说:“你们这种暴力行为,是执法犯法,也是知法犯法。你们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你们赶快把手给我放下来。”又僵持了好一阵,他们才放开了我的手。我说:“我没犯法,快把我放回家。”那个国保“六一零”张某某奸笑着说:“好,我送你回家。”结果他们把我绑架到纳溪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了五十四天。

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因依法讲真相,被合江公安局“六一零”警察绑架到合江派出所非法刑讯逼供大概十小时,下午六点左右被送到纳溪区看守所关押。在那里,早晨只有一碗稀粥,一个监室有一碗宰成条的生白菜,根本就没有洗,上面还有粪渣子和虫便,中午和晚上仍是一碗饭,吃的菜是有两块水煮萝卜或水煮冬瓜,或水煮南瓜。到二零零九年五月中旬把我转移到合江看守所关押,睡的是水泥板,上面全是厚厚的一层灰,很潮湿。

六月二十六日又把我转移到另一个监室,这个监室有十几米高的墙,阴森森的,没有窗子,只有一个碗口那么大的小洞,睡的是刑床,床上有脚链、手铐。这些刑具虽然没有铐在我身上,可是这种阴森恐怖的恐吓和威胁,使我的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在开庭审判那天,两个警察用手铐铐住我的双手,把我从合江看守所绑架去法庭。到法庭一路上都站着警察,有几十个警察象一帮打手似的,手里拿着电棒站成一排,恶狠狠的望着我,还有几十个警察穿着防弹服,手里端着枪也是凶狠的对着我,我带着沉重的心情从他们面前走过。

纳溪区政法委的邹代生参与了庭审。法庭上有一个律师,说是我家里人请的,可这个律师不敢说半句公道话,也没为我辩护。法庭没有按正规程序公开告示,关注此案的亲属朋友在半路上就被国保警察截回去了。庭审秘密进行,法庭制造假证人,证词材料造假,而不准当事人申辩,故意省略了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陈述、自辩的重要环节,没有我说话的机会,不准我申辩,审判就按他们虚拟的不正规的过程,草草走完过场。

没过几天,一个警察送来判决书,得知我被诬判四年。我说:“我没犯法,为什么判我?我要上诉。”没过几天一个警察送来通知说:维持原判。我说我要向高院上诉。可是合江法院剥夺了我的上诉权,把我劫持下狱。

四川省女子监狱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我被劫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四监区迫害。在那里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监视,吃饭、睡觉、上厕所、车间劳动都由包夹严管着,还被剥夺睡眠时间,晚上罚站到十一点、十二点,有时甚至罚站到通夜。这种迫害,断断续续的我经历了一百七十三个晚上。在剥夺睡眠期间有意安排我打机器。由于晚上不许睡觉,白天要打瞌睡,一打瞌睡机器就会扎在手上,干这活很不安全。我的手被机器打了好几次,有一次我的手伤的最厉害,满手都是血,走到哪里血就流到哪里,后来我想换个没危险的活做,我到别的工序去刚做了一会儿,包夹又叫我还去干那个打机器的活,不管我的手还包扎着。

被剥夺养老金

二零零一年,国家四个部委发布的五十八号文件,文件规定不能扣发养老金。我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九日回家,回家后才知道我的经济被截断了。我早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就退休了,已经领取了五年零三个月的养老金了,我被非法判刑,单位就突然断绝了我的养老金。本来每月我应该有四千元以上的养老金,可单位只给我生活费。我写了五、六次信给有关部门,也与有关部门领导面谈多次,至今也没得到合法的解决。纳溪区教育局陈金才说:你判刑了,就被开除了,已经不是这个单位的人了。

我为教育事业贡献了一辈子,养老金是我劳动奉献应得的辛苦钱。这点微薄的钱,也只有我应得回报的百分之三。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向人讲法轮功真相,就被冤判迫害,还被教育局刘庆湘开除、扣发养老金。这不是江泽民的“经济上截断”的邪恶迫害政策吗?

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立案审判江泽民,还法轮大法清白,还大法师父清白!还公道与正义于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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